各相关二级学院: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教育部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通知、《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版)》明文规定:有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高校应依据工作量的院系应依据工作量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确定
经与相关二级学院沟通,确认所涉及重要危险源的相关二级学院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人工智能学院 樊晓文
医药与健康学院 曾军建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丁永浩
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 冯笑琳
二、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理念,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站位、恪尽职守、钻研业务、踏实工作,切实履行专职实验室安全员的各项岗位职责。
2.学习各级管理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掌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知识,了解本单位实验室实际情况与安全状况,熟悉实验室安全风险甄别与处置方法,具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素质与能力。
3.做好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的接收、学习、传达和落实工作,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规程的建立、完善及执行等工作。
4.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关于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迎评迎检及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
5.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日常自查工作,及时检查实验室主要危险源的安全规范管理情况,常规检查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常态检查实验室消防、防护、急救等安全器材及药品保质情况,督导检查科研及教学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实验过程安全组织、实验人员安全防护等安全管理到位情况。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组织开展本单位师生实验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师生实验安全意识。做好实验室准入培训和准入考试的组织管理、准入资格的统计核查等工作。
7.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和汇报材料的撰写、整理及上报工作。做好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材料建档、归档工作,加强档案建设。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