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或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内提交报废处置申请。(“绍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设备报废申请部门到现场清点待报废设备;4.学校专家小组鉴定;5.学校网上公示;6.学校审批;
7.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通过:8.市财政局办理账面核销手续;9.学校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系统上销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