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房屋资源的管理,有效盘活房产资源,提高房产使用和调配效率,提升房产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经过前期基础数据导入、房产信息核实、申请流程测试、相关技术培训等准备工作,数字房产系统已经具备开通使用条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使用人在使用房产前须在房产管理系统中提出用房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资产管理处分配后方可使用。
2.根据公用房的不同性质,由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教室、教学实验室由教务处归口管理、科研实验室由科外处归口管理、行政用房由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公用房变更到涉及分隔、合并工程的由基建后勤处归口审批。学院所有公用房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
3.公用房具体申请流程:通过OA中“资产管理系统”-“房产系统”办理(详见操作流程)。帐号为工号,密码为ypxy*身份证后6位。
联系人:裘潘芳,联系电话:85396913。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