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理工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3〕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明确职责、规范流程,防控风险,特制定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一、验收方式
根据仪器设备单价与采购规模的大小,验收工作的开展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批量金额3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由购置部门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一人,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仪器设备保管人、专业教师或技术人员等组成。负责采购或谈判的人员不得担任验收组组长。
(二)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或批量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联合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购置单位在学院OA系统中提交验收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成立验收小组并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人,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人员、资产管理处人员、专家、专业教师或技术人员、仪器设备保管人等组成。负责采购或谈判的人员不得担任验收组组长。
二、验收的内容
(一)外观检查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二)数量验收
1、以合同、招投标文件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
(三)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和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验收流程
(一)仪器设备验收前准备
1、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后,设备购置部门应预先安排或培训专职技术人员,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2、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派专人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做好装机条件的准备工作。
3、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购置部门应对外观、数量、型号、随机附件、技术指标等验收内容进行初步检查,通过后再组织正式验收。
(二)提交验收申请
1、具备验收条件后,设备购置部门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执行验收。
2、由归口管理部门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验收小组验收程序
1、供应商、设备购置部门向验收组提供招投标文件、合同、验收清单等资料,技术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还需准备好实验内容、测试样品等。
2、设备购置部门介绍设备的招投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等情况。
3、验收组现场验收设备购置档案资料(标书、合同、设备说明书等)、供货时间、数量、技术指标、性能等。
4、验收组向供应商质询,提出意见建议。
5、验收组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中填写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结果并盖购置单位公章,完成验收。
6、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遵循以上验收程序外还要按照商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购置部门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验收工作,参照上述流程进行。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新购设备到货后,设备购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成立设备验收小组或提出验收申请,按既定验收方案开展设备验收工作。
(二)各部门开展新购设备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设备验收内容和验收流程进行。符合验收要求的,在验收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增置、报销等手续;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备购置部门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如无法满足需求,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
(三)购置部门和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仪器设备的品牌、型号等技术参数,如确需变更,须在申请项目验收前提交《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仪器设备变更申请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其中,变更内容涉及10万元及以上的,须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必要时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
(四)针对不符合验收合格要求的情况,验收组应逐条列出具体问题并现场签字确认。设备购置部门及时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到达后再次组织验收。若再次验收时仍为不合格,原则上按照未能充分履行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供应商相应违约责任。
(五)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供应商或代理商存在故意欺诈、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其供应设备与项目采购要求严重不符的,设备购置部门应按合同违约的情形视情况作出更换、退货、索赔等相应处理。
绍兴理工学院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验收单
编号:
采购部门信息 |
采购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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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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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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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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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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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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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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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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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信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项目设备详细清单可附件)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小计(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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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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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 |
验收信息 |
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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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
收到货物数量与订单数量是否一致 □ 品牌、型号是否正确 □ 内外包装是否完好 □ 安装调试是否正常 □ 配置是否正确 □ 是否有保修卡 □ 箱内货物及配件与装箱清单数量是否一致 □ 是否有培训指导 □ 使用功能是否满足 □ |
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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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 |
验收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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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成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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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 部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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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
保管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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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所有采购项目均需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一式两份;
三十万以下项目由购置部门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不少于3,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仪器设备保管人、专业教师或技术人员等组成;单价十万元及以上或批量金额三十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经费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联合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人员、资产管理处人员、专家、专业教师或技术人员、仪器设备保管人等组成;
3.附项目设备详细清单;
4.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须在设备验收后的一周内,把发票,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合同、自行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等电子材料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5. 到货设备型号规格和招标型号规格不一致需填写变更申请表。